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近日,船营区人民检察院与船营区公安分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就提前介入未成年人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协助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措施等工作作出明确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内容涵盖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协商、工作监督等方面,规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未成年人犯罪、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的主要职责。
《实施细则》内容涵盖分案起诉、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笔录制作等方面,细化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的相关规定,推动未成年刑事案件办理更加精细、高效。
下一步,船营区检察院将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落地落实,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的全覆盖。同时,以打造“船营未检”工作品牌为抓手,兼顾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特殊检察制度,彰显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责任担当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