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玲玉等同志晋升职级的决定
经2024年1月26日第4次院党组会研究决定:
邓玲玉同志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赛同志晋升为三级检察官助理职级,免去其四级检察官助理职级。
冯昊同志晋升为三级检察官助理职级,免去其四级检察官助理职级。
孟晶同志晋升为司法警察大队二级警长职级,免去其三级警长职级。
孟芳竹同志晋升为司法警察大队二级警长职级,免去其三级警长职级。
杨宇威同志晋升为司法警察大队二级警长职级,免去其三级警长职级。
彭小路同志晋升为司法警察大队二级警长职级,免去其三级警长职级。
王碧莹同志晋升为司法警察大队二级警长职级,免去其三级警长职级。
中共古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