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船检发[2019]4号 签发人:郭志强
船营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表彰2018年度个人嘉奖的决定
2018年,在省、市院和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五个过硬”要求,以“站排头、争一流、出经验、做贡献”为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模范的引领作用,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吉公局联发[2018]10号)、《吉林省检察机关奖励工作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吉检发政字[2013]33号)文件精神,经各部门推荐,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为下列集体和个人表彰嘉奖:
一、集体嘉奖(1个)
民事行政检察部行政检察组
二、个人嘉奖(11人)
张继臣 孙东健 焦方印 吕淑华 牛天娇 张海涛
姚雨辰 徐明月 王雪(大)王雪(小)刘 伟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院党组号召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争创一流、勇于开拓的实干精神,在院党组的的领导下,锐意改革创新,以过硬的本领,推动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为船营振兴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