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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治理:听听律师怎么说 ——检律携手谱写基层轻罪治理前奏曲
时间:2024-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将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基层检察工作实处,2024年3月5日,船营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携手吉林市律师协会,牵头召开了地区首个以推进轻罪治理机制为主题的检律座谈交流会。

会议由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洪伟主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副主任王雪松、船营区司法局副局长张译文,吉林市律师协会刑事专委会主任、副主任、监事和其他律师代表共同参加。

赵洪伟副检察长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轻罪治理体系的建设背景。他指出,当前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明显减少,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占大幅比例,轻微刑事犯罪已经成为新时代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以船营区检察院为例,2021年起三年以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做出不起诉处理的人数占年度办理案件人数的75%左右,且呈现逐年攀升的趋势。而轻罪案件因其特征,律师的辩护工作可能前移到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如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调取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等,对罪名、定性、量刑、情节都可以提出辩护意见,所以如何在轻罪治理方面进一步深化检律协作,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与会律师代表及司法局代表纷纷热烈发表意见,双方就以下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

轻罪范围是否能够“画个圈”

律师代表提出,轻罪治理的范围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否将三年以下量刑的全部罪名都纳入该体系;犯罪结构发生变化后,犯罪主体年轻化;犯罪情节轻微如何认定,如何把握这些标准,建立轻罪治理体系,应该为这些标准画个圈,使轻罪治理有据可依。

轻罪处理需要更多“面对面”

律师代表为检察机关提出建议,希望在轻罪案件办理中能够加强检律双方沟通,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以往律师以书面形式交纳意见为主,而面对面交流较少。与会人员认为,当面听取意见确有必要,听取意见的形式可以更加多样化,比如定期开展交流座谈会,统一将双方意见一并交流,这也是需要在轻罪治理的实践中继续不断的探索。

轻罪治理期待更多“新点子”

律师代表对近年来船营区检察院在轻罪治理过程中的一些有益尝试表示高度认可。如在2023年牵头公检法机关先后建立了四个工作机制,即《船营区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关于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船营区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办理机制》《关于加强检察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对有效解决轻罪治理中的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刑行衔接等难题作用显著。律师代表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能动履职,不断出台新文件、新办法,快速推进轻罪治理进程。

会议最后,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王雪松作代表两级检察机关进行表态发言。他表示今天会议是地区检律双方关于轻罪治理的首次思想碰撞,打开一个良好的开端,为轻罪治理检律共建搭建一个交流平台,检察机关一定认真听取律师界的意见,积极探索在轻罪治理体系中如何更好的提升效能,节约诉讼资源,强化检律协助,深化社会治理,通过检律合力共同建设平安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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