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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不由你任性,“纸面服刑”绝不行
时间:2024-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加大对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检察监督力度,严防保外就医罪犯借“患病”之名逃避刑罚执行,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保外就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一是摸清底数建台账。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对接,根据其提供的保外就医罪犯名单建立台账,调取保外就医人员的病历材料,对病情诊断意见等关键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重点对保外就医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病情鉴定是否符合法定标准,是否按期提交病情复查材料进行逐人逐案审查。

二是专业外援强助力。通过邀请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两名专业法医陈林、刘丹妮进行分析研判,确保其保外就医病情和复查病情的一致性。两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分别对本辖区因保外就医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矫对象逐一会诊,发现有个别暂外对象的医疗资料欠缺,不能准确判断其当下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建议补充提交。

三是实地检察强监督。前往各司法所查阅此类人员的社矫材料及信息,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常监管履职情况进行检察。特别针对此类人员的请销假审批情况,查看是否存在审批不严,监管不到位或者脱漏管情形。

四是座谈走访强调研。与部分保外就医类暂予监外执行在矫人员开展谈话和走访调查,了解他们在日常矫正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开展教育帮扶。鼓励他们积极配合治疗,面对现实,树立生活信心,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此次专项检察活动,共核查辖区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12人,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司法机关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对保外就医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情况建立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对保外就医罪犯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积极跟进,实现全流程监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针对保外就医罪犯执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判,研究改进工作措施。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要及时提出收监执行建议,防止“一保到底”等问题的发生。

下一步,船营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进一步跟踪监督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情况,切实防止“纸面服刑”问题的发生,畅通法律监督渠道,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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