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公诉业务能力水平,11月18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组成由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东健、第九检察部主任于娜带队的评议小组,联合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条线共20余名干警,赴船营区检察院对被告人汪某某贪污一案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进行了现场听庭评议。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张海涛、高海英紧扣起诉书指控内容,围绕被告人汪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用于网络打赏等犯罪事实进行指控,开展法庭调查环节,运用多媒体分组展示证据,清晰呈现本案犯罪事实。法庭辩论环节,围绕青年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沉迷网络打赏引发职务犯罪的核心问题,结合自首认定等法律争议与律师展开激烈交锋,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为进一步拓展庭审教育功能,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本次庭审专门设立视频观摩分会场。船营区检察院聚焦案件所反映的青年群体非理性网络消费问题,联合船营区纪委、船营区组织部组织辖区内45岁以下青年干部及东北电力大学学生代表等共200余人集中观看庭审直播。通过真实案例的现场教学,引导青年群体深刻认识非理性消费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增强法治观念与理性消费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立即召开集中座谈评议会。会议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并重,围绕公诉人的庭前准备、法律文书规范性、庭审讯问策略、举证质证效果、辩论焦点把控以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与交流。观摩人员一致认为,公诉人在犯罪指控、证据运用和法庭辩论中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与良好的职业素养,同时也从优化证据证明问题、规范起诉书撰写等细节提出了宝贵建议。
为及时转化听庭评议成果,船营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评议会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评议意见,围绕案件中暴露的新型腐败难点与法律争议进行复盘剖析,结合当前办案实际明确改进方向。通过集体学习、案例推演等形式,进一步强化证据审查、出庭应答及法律文书制作等核心能力,力求实现“评议一案、提升一片”的传导效果。
下一步,船营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部署,将听庭评议作为常态化机制固定下来,以评促学、以议促练,不断强化岗位实战练兵,全面提升检察队伍业务能力与办案质效,努力实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高质效履职,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