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普通观众,我被电影吸引、并为之感动。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认为这是新时代的发声,是正义的发声,是方向更是力量。
如果我是韩明
“要不是我争取,你三年能出来吗?你不为自己想,为孩子想想!”
“以前那么多案件,都是这么判的,这个怎么就判不得?”
韩明想尽可能地让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过得去
我相信这种心理绝不仅仅是韩明
是你、是我,也是他
可是
不是任何事情,想过得去 就过得去
比如,见义勇为要坐牢?正当防卫要判刑?
这过得去么?
过不去的!
法 不能 向不法让步
其实,过不去不是案件,是天理良心是每个人心里的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官我不断地自问是否曾被“从来如此”禁锢还是一直坚持“如我在诉”
如果我是郝秀萍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律的权威是什么?是人民的期望!”
面对恶势力一个普通人在那一刻会做些什么法律是我们的信仰
是所有人的信仰
也是郝秀萍最后的依仗法律是为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那么对于法律的解释和运用就不能脱离民众的一般认知
刑法中的第二十条是公民正当防卫权的最后保障和“法律底气”
“激活”第二十条就是法律对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的最好鼓励和肯定
民之所望 法之所向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作为法律人敢于遵从内心的公平正义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牛天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