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立检察业务现代化领导小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迅速学习落实文件精神。船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责成案件管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落实,在深入掌握文件精神后,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方案。1月30日,船营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张春雁制作课件,带领全院干警、文员对文件进行逐条逐句解读,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讨论。通过此次培训,全院上下统一了思想,提升了对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认识,为加快推进船营区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起到推动作用。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识到,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高质效办案的重要基础和有效保障。每一个检察环节的具体案件都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产品”,管理是否合格直接影响产品质量,质量是否合格,关乎检察履职成果,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高质效办案必然要求高水平的管理,高水平的管理服务促进高质效办案。
加强检察业务管理,关键是要解决“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下一步,船营区检察院将仔细谋划工作方案,坚持案件办理与业务管理并重,管案和管人结合,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健全检察业务指导体系、管控体系、评价体系、制约监督体系现代化,使检察业务管理跟上检察业务发展需要,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